书法院副院长兼安徽阜阳市分院副秘书长:张朝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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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翰林书画院  书法院副院长兼安徽阜阳市分院副秘书长:张朝俊

张朝俊,男,汉族。安徽省阜南县耿岗村人,1946年出生,66年毕业于阜阳师范。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任小学教师,小学校长,中学团总支书记;会计、工会主席、总务主任,党支部书记。中学一级教师。

      现为:

中华诗词学会、

安徽省诗词学会、

阜阳市诗词学会会员。

华夏诗联书画院研究员;

北京长城书画院会员,

华夏夕阳红书画艺术院院士。

阜阳县老年书画研究会常务理事。

爱读书,爱文学,爱书法,爱旅游。作品散文《聚星诗坛》等市县文化刊物。部分作品收录于《百年诗词精选》《中华当代好诗词》等。著有《神州行》诗词曲集。书法作品在江西十四届“庐山杯”、深圳首届“喜游杯”获优秀奖;在北京东方兰亭书画艺术中心“不能忘却的伟大胜利”;军天书画院“血 铸 丰碑”;翰墨神州书画院“伟大历  ……    向党的95华诞献礼”;萧军研究会,世纪百家国际文化发展中心“江山颂;台湖书画院“纪念香港回归20周年‘’;长城书画院、华夏夕阳红文化发展中心“东方红”、“唐诗宋词”、“金色夕阳红”;湖南长沙;军旅之歌书画院“纪念毛主席《七律》长征诗创作  长征胜利80周年”;晚晴书画院“纪念毛主席《沁园春.雪》发表70周”;国韵书画院“纪念毛泽东《沁园春》,长沙创作90周年”、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”、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”;广东珠海“情满珠江、爱在夕阳、庆港珠澳大桥通车”等全国书法大赛中均获金奖。作品入编《中国书画80年鉴》、《中国书法宝典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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